《霞涌山子頭和石井澳村集體土地征收涉及的整村搬遷補償安置方案》業經區管委會2021年第十九次常務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搬遷補償范圍:大亞灣石化拓展區所在的霞涌山子頭和石井澳村莊范圍內實施集體土地征收涉及的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
二、征收搬遷補償目的:擬征收搬遷補償范圍土地用于大亞灣石化拓展區項目建設。
二、搬遷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三、搬遷補償標準、安置方式(詳見霞涌山子頭和石井澳村集體土地征收涉及的整村搬遷補償安置方案)。
四、意見反饋渠道:征收搬遷補償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搬遷補償安置方案的意見反饋,請于本公告張貼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霞涌街道辦提出,由霞涌街道辦做好意見收集整理和保存,并綜合報區管委會。
特此公告。
附件1.1 霞涌山子頭和石井澳村集體土地征收涉及的整村搬遷補償安置方案(公示稿).doc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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